冤屈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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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 靖江一草
律师您好,打扰您。向您咨询:我爸爸跟我的后妈结婚。后妈有一个女儿,离婚时判给了男方。现在女儿24岁,要求她的妈妈给她买一套房子。我请问我家有这个义务吗?被逼无奈,我爸爸已经买了,是按揭的。还一定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。我想问我的家有这个义务吗?还有就是主要的以后的问题,她有将来的继承权和分家里房产的权利吗?我爸比我后妈大七岁,万一将来我爸爸先去世,那么遗产的继承是我后妈的还是我的?那个女孩会分到吗?怎样才能避免这些纠纷。女孩不好好工作,怕以后要来纠缠。我身体去年突然不好,每年需要一大笔的医药费来吃药。家里真的再也经不起折腾了。请问您如何才能避免这些纠纷,立遗嘱有用吗。谢谢您。期待您的解答。
来自: 117.136.45.180 留言时间: 2015/11/3 23:29:36
回复内容 具体可以电话联系。
回复: 律师 回复时间: 2019/5/24 20:38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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